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2017~2018年度潜山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收集作业权招标公告

2016-11-10 17:14:21|作者:清洁吧

招标编号:QSZBCG2016-230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0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潜山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收集作业权(一标段~十四标段)

1.2招标人:潜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潜山县

2.2保洁路段与投资规模:

一标段:潜山县城区公厕管理和保洁。共19座,公厕地点如下:舒苑新村、潜水阁、五交化、舒州新村、搬运公司、大园、绣狮步行街、建设路、四牌楼、财政局对面(二楼)、老城区广场、电影院后边、东干渠、南湖、梅河坝、潜阳大桥广场、新建路、东桃园27号旁、菜市场自产自销区。投资规模约167万元

二标段:潜山县城区河道环境卫生保洁。金家河(古塔路上游100米至章法山桥至小河沿桥至三角洲)、东关河(彭岭村危桥上游100米至蓝天幼儿园至三角洲至水岸江南至东门景观桥)、梅河(新二中后面可视范围至安居工程至液化气站桥至潜阳大桥至南外环桥下游河道内可视范围)、梅河坝(东门停车场入口至南外环路口)、干沟(茶蓄茧公司经梅苑路干沟到幸福入口)、北门河(茶蓄茧公司经雪湖饭店到桃园桥入东关河)、南外环幸福河(野寨中学宿舍楼经南门口到幸福河闸下游50米)、小河沟I(卫生巷48号至潜阳路693号-16)、小河沟II(文峰小区南边河沟,干沟至南岳路122号)、小河沟III(幸福路412号至南岳路81号至利民村河街组3号至向东延伸25米)、小河沟IV(幸福路267号至南岳路102号)、南岳路(南岳路100号至南岳路122号)两边湖边、南湖水面,承包范围内的河堤堤面靠河两侧边沿、边坡、河床及水面环境卫生保洁和部分河道内水草的清除。投资规模约120万元

三标段:梅苑路(邮政局路口至东关桥含路两侧)以南、梅河坝(水岸江南桥至潜阳大桥下游50米坝面)以西、鱼花场至天寨脚至南岳路之间、潜阳路口经幸福路(两侧)至碧荷园前广场以北(部分路段两边的小区)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342万元

四标段:皖潜大道(潜阳广场红绿灯至二乔路路口)、潜阳国际红绿灯至皖城红绿灯以南(含潜阳广场)抵桃园路、皖城红绿灯至中天红绿灯以东抵桃园路、梅小路口至新二中主路,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150万元

五标段:皖潜大道(二乔路口至液化气站桥含桥)两边、梅小路口至新二中以东、液化气站桥至潜阳大桥、桃园桥至东关河、水岸江南桥至东关乡桥至滨河法治公园至潜阳大桥下(部分路段含两边小区)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151万元

六标段:南岳路(皖城红绿灯斑马线至邮政局红绿灯斑马线)以西、梅苑路(中天、供电红绿灯斑马线至南外环含主路)以北、幸福路(潜阳路口至舒州西路)以东、舒州西路(含皖城红绿灯至零碑主路清扫保洁)以南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180万元

七标段:零碑至西河大桥(含桥)以北、南岳路(皖城红绿灯至古塔路不含路)以西、新古塔路(南岳路至天柱山路)两边、天柱山路(零碑至公路局北围墙齐平)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181万元

八标段:姚冲路以西(含主路)、舒州路(潜阳红绿灯至皖城红绿灯含主路)以北、南岳路两边(皖城红绿灯至颖达路)、皖山路(天柱山路至南岳路)、古塔路(南岳路路至姚冲路)、颖达路(南岳路至看守所)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184万元

九标段:南岳路(古塔路口至颖达路)以东抵皖国路,姚冲路(姚冲路口红绿灯斑马线至古塔路)以北,舒州东路(潜阳国际红绿灯斑马线至皖国路口)两边。主干道有舒州东路(皖国路口至潜阳姚冲路口斑马线),皖国路(新二中桥至火车站广场),乔公路(姚冲路至皖国路),同心路(姚冲路至皖国路),古塔路(姚冲路至皖国路),皖山路(南岳路至皖国路),望岳路(南岳路至皖国路),迎站路(南岳路至皖国路),舒苑新村路(舒苑新村内新修路)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178万元

十标段:皖国路(新二中桥至火车站)以东,舒州东路(皖国路口红绿灯斑马线至华业大门)两边。主干道有舒州东路(潘铺园区路口至皖国路口斑马线),凤凰路(舒州东路至铁路桥),古塔路(皖国路至华业后边山),皖山路(皖国路至凤凰路至华业后边山),团结路(舒州东路至皖山路)、彭岭路(舒州东路至皖山路)及新修道路周边安置点、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130万元

十一标段:天柱山路,西河走廊,六潜高速出口周边,六潜高速大桥,两边范围内道路和绿化带、河道、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157万元

十二标段:舒州西路至梅河大桥(不含桥)、舒州西路至天柱山门、南岳路(幸福路至南外环)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营盘组25户、叶湾组34户、红星组25户、共青组30户、中心组26户、红旗组25户、花屋组25户、徐湾组18户、丰收组23户、冯湾组23户、文丰组22户、上湾组25户、下湾组24户、南丰组18户、河街组22户、南湖组20户、和平组(利民村)18户、跃进组25户、南门组18户、老屋组17户、大兴组6户、河湾组+市场组70户、同心组+立心组10户、团结组+胜利组20户、和平组(太平村)70户、三义+福义+新义20户 ;以及野寨中学职工宿舍楼至舒州西路之间新开发区域的垃圾收集(有下划线的为房屋出租较多的村民组)。投资规模约190万元

十三标段:皖潜大道(液化气站桥至车轴寺大桥)以北、新滨河路(皖潜大道至皖国东路)以东、皖国东路两边、皖河路以西、东外环(皖潜大道至皖国东路)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210万元

十四标段:皖潜大道(液化气站桥至车轴寺大桥不含主路)以南、新滨河路(皖潜大道至华瑞路含主路西边)以东、南外环(梅河大桥至车轴寺大桥)两边、八一路(南外环至皖潜大道)两边(含路沿石)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投资规模约203万元

2.3服务周期:二年/标段

2.4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章“潜山县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办法”、第6章 “潜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及督查评分细则”和第7章“潜山县环卫作业标准”)

2.5本次招标共十四个标段(一标段~十四标段,下同)。开标与评标均按上述标段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若在某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余下标段评审过程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一个投标人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含本身);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作业能力和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县政务中心附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招标文件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叁万元整;第二标段:贰万元整;第三标段:陆万元整;第四标段:叁万元整;第五标段:叁万元整;第六标段:叁万伍仟元整;第七标段:叁万伍仟元整;第八标段:叁万伍仟元整;第九标段:叁万伍仟元整;第十标段:贰万伍仟元整;第十一标段:叁万元整;第十二标段:叁万捌仟元整;第十三标段:肆万元整;第十四标段:肆万元整(人民币)(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只需缴纳所投标段中最大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2017~2018年度潜山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收集作业权投标保证金。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银行回单(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的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山县人民政府、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潜山县城舒州大道822号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556-8927790     传 真:0556-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5222967777       传  真:

8.其他要求

8.1购买了招标文件,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将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