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实验中学校园物业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 2017/11/14 |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实验中学校园物业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H(CG)-2017-06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采购预算服务期限技术参数1长兴县实验中学校园物业托管服务45万元1年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提供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4日- 2017年11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阳光家园2#楼北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当地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确认的2015、2016年度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进行初审,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付款单位(户名):供应商所在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交付) 帐户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雉城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14 6006 787。 (注:请务必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4日14: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4日14:30 时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new/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http://www.cxztb.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实验中学 联系人:管主任 联系电话:0572-6551301 2、代理公司: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黎 联系电话:18705721185 传真:0572-6051713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4、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36050 长兴县实验中学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