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关于“李哥庄镇物业保洁(204国道以北)及垃圾清运项目”(JZZFCG2017270)的质疑函回复?

2017-11-14 17:01:09|作者:清洁吧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


50分




响应情况




12分




基础分为8分。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5条以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服务方案




12分




方案完整,无漏、缺项,考虑周到,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完整、细致,得3-1分。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建立管理情况完善,得2-1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能根据业主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合理展现投标单位的专业管理特色和经验的,得2-1分。有详细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得1分。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等情况表述完善得2-1分。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实施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从业经验、培训情况、考核机制等,得2-1分。须提交相关人员履历、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服务定位




5分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合理的得5-4分,次之得3-2分,一般得1-0分。






作业机械配置




8分




投标人提供大型密闭式垃圾运输车5辆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备用车得1分,满分8分。(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和行驶证,发票和行驶证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投标人中标后使用的清运车辆必须跟投标提供的车辆相一致)。






服务保证措施




13分




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服务响应时间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得2-1分。


投标人注册地或其分支机构在青岛市的,并且在2015年至今已在胶州市完成过纳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等)300万以上的得8分,纳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等)200-300万的得3分,纳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等)100-200万的得1分,纳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等)100万以下不得分。(以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纳税税票原件为准,其它不得分)。






评审项目




分数

关于“李哥庄镇物业保洁(204国道以北)及垃圾清运项目”(JZZFCG2017270)的质疑函回复? 发布时间:?2017-11-14各潜在投标人:关于“李哥庄镇物业保洁(204国道以北)及垃圾清运项目”(JZZFCG2017270)的质疑函已收悉,相关情况已报招标人,现作如下回复:一.







































根据原招标文件的技术评分要求,在服务保证措施中要求投标人在青岛设有分支机构的要求,我司无异议。但是把在胶州当地纳税作为评分标准的一部分,我司对此表示质疑。


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所谓“公平”和“公正”,对招标方来说,就是要严格按照公开的招标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厚此薄彼,亲亲疏疏。例如,招标方应向所有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同的招标信息;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应提供给所有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应适用相同的标准和程序;提供投标担保的要求应同样适用于每一投标者;对采购标的的技术、质量要求应尽可能采用通用的标准,不得以表明特定的商标、专利等形式倾向某一特定的投标人,排斥其他投标人;)我司认为把在胶州当地纳税作为评分标准的一部分,属于地方保护行为,客观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的规定。望相关领导给予解释和答复。


回复: 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胶州市李哥庄人民政府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