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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福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二次)

2017-11-15 13:59:57|作者:清洁吧

晶福苑小区项目已经东海县房产管理局批准招标,为给项目业主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 2003 〕 130 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晶福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晶福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晶福苑小区 位于东海县复兴路9号。

四至范围:东至 复兴路 ;西至 规划道路 ;南至 郑庄路 ;北至 富华路 。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47193 平方米。用地构成为:建筑用地 47193 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137166 . 3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09017 . 93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28148.33 平方米,包括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19162 . 66 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95682.14 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8815.4 平方米,其他物业建筑面积 702 . 44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598 . 8 平方米,座落位置 十二号楼一层 ,社区用房建筑面积 303 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  1 6 幢(住宅  1 6 幢 840 套);建筑结构为 框剪 。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  2 4 . 6 % ; 综合容积率  2. 31 % ;绿化率为  35 %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873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  17 7 个,地下停车位 6 96 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场所 6463.31 平方米。

本项目于 201 6 年 8 月开工建设,共分 三 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于 2019 年 5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  20 20 年  12 月  30 日全部建成竣工交付交付。

三、招标单位:东海县龙海 置业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及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叁级(含暂定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已加入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系统(电子政务平台)。

五、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七日内

2017 年 6 月 17 日 00:00 时 ---2017 年 6 月 24 日 00:00 时

六、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将采取公开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 5 家作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正式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以书面方式告知不合格原因。

七、投标须知

1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网上预报名登记方法:

( 1 )实行网上公开报名,请登录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http://housing.lyg.gov.cn/),点击“数字房产”中的“物业管理投标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

( 2 )选择投标项目(注意项目不能选错)。

( 3 )依次如实填写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人、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法人、手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以总公司作为投标单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4 )检查填写内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更改报名信息)。

2 、在网上预报名登记后,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通知投标人到指定联系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三天内提交以下书面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连云港市外埠来连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表或临时备案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物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的注册证明、简历。投标单位应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①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三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投标代理公司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未入选的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③履约保证金标准:总建筑面积10 - 2 0 万平方米的,缴8万元。④开发企业前期物业开办费标准为: 3 万平方米以上的,按 1 元 / 平方米计算。(此③④款项依据东海县房管局东房发 2014 【 7 号】文件规定且必须打入东海县房产管理局指定帐户)。

3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 (大写)万元,投标方有效。

4 、招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当事人可书面向东海县房产管理局物管科举报。举报电话( 87776570 )

八、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勘察项目现场,认真严肃地做好投标的各项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投标。无正当理由,报名后放弃投标三次(含)以上的,暂停其投标资格(连住房发 [2013] 第 63 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丽都楼 1006 室

联系人:谢兵

联系电话: 13861433666

特此公告

东海县龙海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