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Y20171113009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荆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博森翰林城一期前期物业管理项目经监房屋招备【2017】第00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监利博森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监利博森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博森翰林城一期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博森翰林城一期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1.2项目地址:华容路与监利大道交汇处
1.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混合型。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95594.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9868.42 平方米;综合容积率2.998;绿化率31%。一期住宅:8栋,建筑面积134490.02 ㎡;一期商铺建筑面积 4560 ㎡;一期停车位673个,其中地上车位:133个;地下车位:540个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提供:
2.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 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
2.2 叁级及以上物业资质;
2.3 银行开户许可证;
2.4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网员证;
2.5 近三年来无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本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三、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7年11月30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同下)前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单位名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帐号:42001627186053005327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回执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博森翰林城一期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否则将承担投标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在监利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县政府机关院内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 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网员证;
(6) 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的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17年12月5日15时00分,地点: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tb.jianli.gov.cn/)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监利博森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监利县容城镇天府东路27号
电 话:07163387777
联 系 人:赵忠华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监利县粮贸东路100号
电 话:07163321866
联 系 人:舒智浩
2017年 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