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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道路清洁、垃圾清理、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15 16:17:22|作者:清洁吧

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道路清洁、垃圾清理、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道路清洁、垃圾清理、清运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办事处机关,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PGC-2017-178

2.2招标内容: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道路清洁、垃圾清理、清运服务项目。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为1年。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17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投标单位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注 : 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4日至 2017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服务项目: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7年11月14日至 2017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递交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开户行: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账 户: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投标保证金额:3万元
注: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西平县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办事处机关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 13839609626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齐先生

电话: 18639617970

监督机构:西平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