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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新民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12 10:39:03|作者:清洁吧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廉江市新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廉江市新民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新民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GDZJCG2016-K028。

三、采购预算: 第一年承包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00万元,服务期限为6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须具有地级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类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   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报价人所住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有证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取得“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地级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类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报名授权代表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报名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

备注:1、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2参与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两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 8500、8318 8580。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9时0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十一、开标地点: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十二、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服务商,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3、邮政编码:524000

4、咨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9-3389936;传真:0759-3389936;  

5、项目咨询电话:0759-3389936; 

6、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3389936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廉江市新民镇人民政府

2、联系人:李先生

3、联系人电话:0759-6748812

附件:标书下载

   委托代理协议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