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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海珠儿童公园环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12 10:43:57|作者:清洁吧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海珠儿童公园环卫保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AG100071-C163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海珠儿童公园环卫保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5472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海珠儿童公园提供环卫保洁服务及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卫生保洁面积为6.5万平方米。

(2)    最高限价:2505472元

(3)    数量:1项

(4)    服务期:两年。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6)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C级或以上资质。

(二)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

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七)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原件核查)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④《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⑤关于第六点,供应商资格第(3)、(6)、(7)的书面声明(原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报名期间,投标报名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将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该资料将作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报名用)

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正式投标资料需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12日 至 2016年12月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24楼电梯对面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26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

十、开标时间:2016126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20号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84356261
传真:020-84356261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24楼
联系人:洪亚霞联系电话:020-61101333-2404
传真:020-61101333-2404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司华联系电话:020-61101333-240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