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海珠儿童公园环卫保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AG100071-C163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海珠儿童公园环卫保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5472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海珠儿童公园提供环卫保洁服务及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卫生保洁面积为6.5万平方米。
(2) 最高限价:2505472元
(3) 数量:1项
(4) 服务期:两年。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6)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C级或以上资质。
(二)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
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七)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原件核查)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④《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⑤关于第六点,供应商资格第(3)、(6)、(7)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报名期间,投标报名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将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该资料将作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报名用)
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正式投标资料需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12日 至 2016年12月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24楼电梯对面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6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6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20号 |
联系人:周工 | 联系电话:020-84356261 |
传真:020-84356261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24楼 |
联系人:洪亚霞 | 联系电话:020-61101333-2404 |
传真:020-61101333-2404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司华 | 联系电话:020-61101333-2404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