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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ZSFH2017-DN-G002)资格预审公告

2017-11-16 11:30:34|作者:清洁吧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定南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定南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现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有相关服务经验,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当的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踊跃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为公平、公开、公正地完成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活动,现将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定南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 项目
2、项目编号:ZSFH2017-DN-G002
3、项目实施机构: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4、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
5、项目规模及作业内容:
本项目包括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和定南县城区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作业内容包括定南县城区道路、公共场所、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服务(清扫保洁包括县城区范围内共约326.2 万平米环卫作业面积。包含人工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道路冲洗/洒水、护栏清洗、果皮箱管理等内容);垃圾收集运输;河道保洁;公共厕所管理;垃圾填埋场运营等服务,形成县城区域内全环境全覆盖环卫一体化作业系统。(最终作业范围以PPP 项目合同中约定为准)
6、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投资主要为环卫设备投资,根据对环卫设备购置费用的估算,本项目合作期内环卫设备投资估算总额为2625 万元。其中,主要包括道路洗扫车、高压冲洗车、洒水车、养护车、压缩车以及清运车等的购置费用。
实际总投资规模最终以定南县人民政府财政及审计等部门审定投资额为准。
(二)采购范围
项目采用PPP 模式运作。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合作期限15 年,最终以PPP 合同为准)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等工作。本项目属于政府付费的公共服务事业,运营期间,由定南县人民政府直接向项目公司支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用。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资产及项目有关资料向县城管局(或定南县政府其他指定移交机构)移交。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未被处于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不良状态。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申请人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指2015 年1月1 日至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下同)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不良状态。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申请人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5、申请人申请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2)申请人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申请人(含其全资子公司)近三年以来至少具有一个作业服务面积不低于300 万平方米(含本数)的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服务项目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一同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 年11 月16 日至2017 年11 月22 日(每天上午9:30 至12:00,下午15: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申请意向的企业,请申请人到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报名并购买《公开招标采购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申请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不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不需提供);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以上材料须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之外的其他材料原件在经核查后退还申请人。逾期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 年12 月7 日上午9:30 至10:00 (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审查时间:2017 年12 月7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审查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9 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预审资格。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于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可通过资格预审,成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
六、媒体公告
本次资格预审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七、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项目采购文件的具体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4、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通知。
八、联系人
采购人: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定南县滨河路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97-428973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46 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7679332187
传真:010-62272715
监督机构:定南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797-4298258
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1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