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精神病院新院拓荒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精神病院
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259号
3.联系方法:15950686388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向太瑞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泉商务中心126室 邮编:221009
3.联系方式:0516-83891178
4.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颖 电话:18068721900
三、采购项目
1.名称:徐州精神病院新院拓荒保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 徐州精神病院新院,徐州西郊丁楼。
3.招标内容: 新院现有建筑门急诊综合楼、病房楼各1栋及连廊,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道路约1万平方米、绿化约3.5万平方米,具体面积等数据由投标人现场实地勘察、丈量,招标人予以提供方便。
具体内容
(1)门急诊医技综合楼、病房楼、连廊所有空间,包括所有房间、会议室、电梯、公共区域(楼道、走廊、大厅、卫生间、地下室等)等区域的地面、台阶、台面、墙面、天花板、灯具、扶手、开关、门窗、沙窗、内外玻璃、护栏、地脚线、窗框、窗台、裸露管道、空调、消防标识设施等保洁。
(2)院区道路、绿化区、内庭院、休闲广场及设施、台坡及护栏、其他公共设施等保洁。
(3)幕墙、遮阳板(门诊楼北立面)、雨棚、钢结构顶棚保洁。
4. 项目服务时间:6天。
5. 外包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取包工包料全包干方式。所需的卫生保洁及工具、材料、清洁用品、设备、人员等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投标单位报价包括人工费、施工机器费、施工措施费、安全措施费和安全风险费、税金、利润及其它费用、包含垃圾清运等。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88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不足三年新成立的公司查询期应包含其注册成立日期)。
3、(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
(3)提供高空作业人员高空作业证(复印件)。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开标时间前,至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金泉商务中心126室)自行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八、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3.开标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金泉商务中心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受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金泉商务中心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朱颖
十、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