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珠海烈士陵园的委托,就珠海烈士陵园革命史料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11月16日起至2017年11月22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326,400.00),全部为财政资金。
2、采购项目预算构成:见附表。
3、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按服务要求,为珠海烈士陵园革命史料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派常驻的水电工1名、清洁工2名、绿化工1名、保安员2名;
(2)负责对史料陈列管水电设施维护,保证史料陈列馆水电、电器设施正常运作;
(3)按采购人的要求,负责室内、外卫生,保证卫生清洁以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标准;
(4)负责馆内外绿化园林陈设、管理工作,按要求修建草地和绿篱,保证摆花、乔木和草地等不枯萎、坏死;否之须负责赔偿和载种;
(5)负责馆石及景观石的维护和清洗(材料由采购人负责);
(6)负责花坛、花盆的更换,室内每月更换一次,室外盆花及时更换(材料由供应商负责);
(7)室外绿化区需定时施肥、喷药,每年至少施肥、喷药三次,材料、工具等由供应商负责;
(8)每周三、六两天(7:30-17:30),须保持2名保安人员在岗,其余时间保持24小时1名保安人员在岗。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技术人员清单,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珠海市文林园林管理有限公司。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珠海烈士陵园根据《关于市烈士陵园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珠机编[2003]89号)和《关于珠海市烈士陵园改制方案的批复》(珠事改企办[2005]02号)实行机构改革,分成管理层和作业层。其中作业层经改制为 珠海市文林园林管理有限公司 ,且财政专款拨入珠海烈士陵园在市国库支付中心设立的资金专户,由珠海烈士陵园根据珠海市文林园林管理有限公司完成业务的质和量拨给经费,实行契约式特许经营管理。
革命史料陈列馆根据《关于市革命史料陈列馆挂牌问题的批复》(珠机编办[2006]62号)在珠海烈士陵园加挂牌子,由市财政下拨给市革命史料陈列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属于珠海烈士陵园作业层(即珠海市文林园林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管养工作的服务费用。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无。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2119172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1149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惠 电话:2538991
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201室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何先生、余小姐,电话:2653852、260207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表:
单一来源预算构成(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珠海烈士陵园革命史料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HGP2017-C351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预算 |
1 | 物业管理 | 详见公告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326,4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