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容城县白洋淀站片区及津海大街等4条道路保洁服务 |
招标项目编号: | YCZB-2016-125 |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 容城县发展改革局 |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 容城县发展改革局 |
所属行业: | 其它 |
所属地区: | 保定 |
招标内容: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城县白洋淀站片区及津海大街等4条道路保洁服务,已由容城县发展改革局以容城发改审字(2015)9号批准,建设资金 自筹 ,招标人为 容城县鑫融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容城县白洋淀站片区及津海大街等4条道路保洁服务 2.2项目概况:容城县白洋淀高铁站站前广场、站前通道、罗萨大街、站前路、高铁北路及津海大街北沿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2.3项目服务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5服务期要求:签订合同后八年服务期。 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道路卫生清理或城市垃圾处理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提供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月14日至 2016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开标时携带原件,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11月14日至 2016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城县鑫融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地 址: 容城县奥威路 地 址:保定市建华南路十方商贸城10# 楼 邮 编: 邮 编: 071000 联 系 人: 赵庆超 联 系 人: 曹丹丹、李建彬 电 话: 0312-5615884 电 话: 0312-2011168 传 真: 传 真: 0312-20111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ongcheng68@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定分行 账 号: 账 号: 19810154800001248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名称: | 容城县鑫融城市发展有限公 |
联系人: | 曹丹丹 |
地址: | 保定市建华南路十方商贸城10# 楼 |
邮编: | 071000 |
电话: | 0312-2011168 |
传真: | 0312-2011168 |
电子邮件: | yongcheng6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