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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小学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11-17 10:50:19|作者:清洁吧

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小学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小学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垦利区广兴路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46-2523311

二、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西城商贸园(金大地)金都大厦409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46-8150395

三、项目编号:KLZCJZ-2017-126#

四、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小学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人民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或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三)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叁级(含)以上资质;(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到业务发生地的垦利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实行网上或现场查询,可登陆官方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自主查询,网址:http://www. kenli.dyjc.gov.cn/,进入网站后选择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电话:0546-3012782)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7:00。

八、谈判文件发售方式、地点及售价:

(一)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四)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说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开标现场出具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以上资料同时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200元/份),谢绝邮购,售后不退。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西城商贸园(金大地)金都大厦409室。)

九、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上午09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开标现场。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0546-8150395 18678620777

十一、监督单位:东营市垦利区监察局、东营市垦利区审计局、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十二、监督电话:0546-2521711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