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宁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宁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7]00674 采购编号:NZC2017-F045 2、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预算金额:676,316.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均可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公告第三条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后审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不需要提前报名,按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投标资质、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直接投标。 投标人提交的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按第七章格式三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1)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制件一份,原件在评标委员会审核后退还,复制件留存交易中心: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以上多证合一证件) 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超出有效期的,住建部门出台新政策前暂视为有效); 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⑥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内蒙古自治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据; (2)无论投标企业中标与否,以下资料均留存交易中心: ①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见第七章格式四); ②投标人所在地或宁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③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发布和获取:本项目在____发布的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旗县交易信息-宁城县”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发布招标公告并在招标公告后附的附件内发布招标文件,请投标企业自行下载获取。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7年11月17至2017年1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投标企业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企业可以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获取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 投标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 六、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花园街92号。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遮枫 姚晓雨 联系电话:0476-4257722 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见招标文件 账号: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孙晓伟 联系电话:15804769077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城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6日 |
附件:定稿F045宁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11.16(修改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