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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沙海关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投标邀请函

2017-11-18 22:10:14|作者:清洁吧

广东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沙海关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新沙海关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GDHY2017-013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

新沙海关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期为一年

¥594,000.00元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说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4日(共6个工作日)。 
四、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五、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点:广东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一号红和中心18楼17A03、17A04。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 
注:(1)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 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注:如果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则不需提供1、2、4项资料)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8日14:00-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一号红和中心18楼17A03-17A04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一号红和中心18楼17A03-17A04开标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接收)。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一号红和中心18楼17A03-17A04室。 
联 系 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85923 
传 真:0769-22995223 邮政编码:523000 
广东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