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双阳路357号办公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双阳路357号办公点物业管理服务2、招标编号:SHXM-11-20171114-19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7-11265500)3、预算编号:11-74333A72655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服务类招标,位于双阳路357号,东至杨浦公园、南近辽源路、西靠双阳路、北为海林大楼。本次需确定一家物业专业服务单位。由中标方按照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人员,协助采购人进行物业管理工作,具体包括:①环境卫生服务;②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③建筑房屋、设施设备及其附属场地的管理养护等。采购预算金额:104万元(其中国库资金:104万元;自筹资金:0)。服务期限12个月,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次年签订的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第一次采购确定的合同价格。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由采购人每半年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管理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测评,是否达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的要求,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与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续订合同金额不得变动。如年度考评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价格变动比较大的(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应重新进行政府采购。5、交付地址: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6、交付日期: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7、采购预算金额:1040000.00元(国库资金:10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1-17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24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1-17 15:00:00至2017-11-2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7-12-11 10:0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2、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B楼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份,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内部编号、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无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机关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549号地址:凤城四村8号B栋304邮编:200082邮编:200093联系人:张老师,陈先生联系人:徐云电话:25032615,18616763160电话:65018811-2304传真:25032577,62136734传真:65636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