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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17年中国联通辉南县分公司办公大楼及院内安保物业服

2017-11-18 22:57:08|作者:清洁吧


联系人:张 磊电话:13810093901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辉南县分公司办公大楼及院内安保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LWR2017-373-LT277,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2017年中国联通辉南县分公司办公大楼及院内安保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1.2 招标内容:中国联通通化市分公司计划对辉南县综合办公楼的安保、公司院内的安保及院内的保洁、公司大门开关的管理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全年预计费用6万元(含税)。 
1.3 项目地点:吉林省通化地区。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联通集团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服务质量标准。 
1.6 服务周期: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1.7 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正明文件); 
2.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培训许可正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5年至今无违法经营记录,需提供承诺;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正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正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通化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后审。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正,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外地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注: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交纳,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汇款凭正需备注项目名称及用途。须从投标人对公帐号转出,并请投标人务必在汇款后及时将电汇凭正发至项目联系人邮箱,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未及时发送电汇凭正或未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导致投标人报名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与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2017年11月24日24:00前完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9时45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9时45分。 
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 
注: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上填写投标报价时,须按投标人须知3.3条要求填写,并与系统上的报价相一致,当电子投标报价和纸质投标报价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报价版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联系下述联系人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 磊 
电 话:13810093901 
E-MAIL: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