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Report
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枝江市人民法院(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鄂采计【2017】-306663号要求,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总预算3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质量要求:合格。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合同计价方式: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 6、转包与分包:本项目由成交单位总承包,严禁转包、分包。 7、供货周期:具体以签定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相应服务范围;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申明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4、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并拒绝联合体响应形式; 五、谈判文件获取及谈判保证金: 1、发放时间:2017年11月1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2日17:30止(北京时间);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陆至网员专区选择“枝江市”板块,并按提示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办事指南>办事指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员办理须知”) 3、供应商必须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为:贰仟元人民币(¥:2000.00)。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谈判文件。各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进账凭证。(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4、本项目谈判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地点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谈判单位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司马琴(采购人)18671752376杜威: 0717-4501183 注: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j.ycztb.com/zjSite/)等媒体同步发布。 枝江市人民法院 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