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阜阳市 | |
项目名称 | 阜阳监狱监管区生活垃圾清运 | ||
发布时间 | 2017年11月17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一、项目名称:阜阳监狱监管区生活垃圾清运。
二、项目内容:
1、取消现有垃圾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管理,实行及时清运清扫,无垃圾存放堆积。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包括:(1)废纸(报纸、书本、纸盒、纸板);(2)塑料(各种塑料袋、饮料瓶杯、牙膏皮等);(3)金属(易拉罐、铁皮罐头盒);(4)布类(废弃衣物、桌布、毛巾等)。不可回收垃圾包括:瓜果皮、食品残留及食品包装袋、剩饭、烟头、卫生纸、废弃灯管、废弃砖瓦陶瓷、花草树叶等。
2、专业垃圾清运车辆及人员由环保公司提供,合同为一年期。每周一、三、五、日清运车辆由值班防爆队员带入监内,对道路垃圾桶、监舍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厨余垃圾等依次清理,两名罪犯协助处理,遇特殊情况需紧急清理垃圾的,清运车辆需应生卫科要求随时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应的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及银行出具的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据。以上资料原件交招标办初审登记,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装订在标书中。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且发票上的印章与银行开设的对公帐户名一致(只对公转账,不向个人户头转账)。
3、标书必须胶装。
4、标书必须密封完好,骑缝处盖单位印章。
五、评标方法:公开招标,最低价中标,开标时间待定。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7 年11月24日10时00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11月24日11时00分。
八、投标报名费200元,保证金2000元。(报名费、保证金请从网上分开转账,注明交投标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交标书时提供网上转账凭证)。缴款账户:安徽省阜阳监狱,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账号:34050171860800000083。
九、投标人提供虚假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凭据或转账没有实际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
十、中标人于中标公示发布后5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报名地点及标书接收单位:阜阳监狱新办公大楼六楼601室装备科,联系人:石钰、许永华。电话:0558-2708628、0558-2708656。
十二、公告媒体: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安徽省阜阳监狱局域网。
安徽省阜阳监狱
2017年11月17日
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ahtba.org.cn/Notice/NoticeDetail?id=52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