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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清运收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18 23:28:30|作者:清洁吧

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清运收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11月17日 11:4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清运收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行政区域临江市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1: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24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C座4楼405室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 13:30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C座4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27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96799;15948385636
采购单位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工13943985099
代理机构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C座4楼4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女士0431-81996799;15948385636
附件:
附件1临江垃圾清运招标公告.doc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清运收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清运收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TAHP-JL-2017-ZB-045~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96799;159483856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方式:马工13943985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女士0431-81996799;1594838563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C座4楼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资质的代理商;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标的物。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C座4楼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报名人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证明需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产品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可上车牌,请携带3C认证证明。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3、获得招标文件的方式: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参与的企业,请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C座4楼4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C座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