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凭祥市财政系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单位凭祥市财政局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9:2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23日 17:00招标文件售价¥25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 10:00开标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 楼)开标室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工项目联系电话0771-7945829/7836763采购单位凭祥市财政局采购单位地址凭祥市北环路6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先生 0771-5972661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工 0771-7945829/7836763附件:附件1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凭祥市财政系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定).docx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凭祥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凭祥市财政系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凭祥市财政系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JH2017-GK-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945829/78367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凭祥市财政局 地址:凭祥市北环路65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 0771-59726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 0771-7945829/7836763 代理机构地址: 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凭祥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凭祥市财政系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凭祥市财政系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H2017-GK-012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凭祥市财政系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或贰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11 月16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1月 23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14:30-17:00。 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处接受报名:(1)单位介绍信;(2)有效的 企业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物业服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17年5月份至10月份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时提供)及被委托人身份证;(7)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查询函的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8)投标人2017年8、9、10月的 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或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9)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需核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4500 1598 0540 5955 667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7日北京时间10时整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 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2月 7日北京时间 10 时整,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 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凭祥市财政局 地址:凭祥市北环路65号 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 0771-597266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联系人:罗工 电话/传真: 0771-7945829/7836763 3.监督部门:凭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771-5972672 4.网上查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采 购 人:凭祥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 11月 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或贰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处接受报名:(1)单位介绍信;(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5)有效的物业服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17年5月份至10月份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时提供)及被委托人身份证;(7)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查询函的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8)投标人2017年8、9、10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9)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需核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 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