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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朝阳门街道办事处朝阳门街道平房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20 15:49:41|作者:清洁吧

[东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朝阳门街道办事处朝阳门街道平房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朝阳门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门街道平房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门街道平房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S17-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4078938-6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朝阳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水井胡同3号楼

联系方式:李工 010-652501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10-84078938-62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16号院(海云宾馆)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物业服务为朝阳门街道平房区物业化管理范围内的37条胡同(小巷)和主要大街便道,其中主要大街便道7条,胡同(小巷)30条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1年,采购数量: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含)以上的资质。 3、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文件规定,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廉洁准入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2.553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海云宾馆)6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海云宾馆)6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后两项)(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近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日起)。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朝阳门物业招标公告(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