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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天府南院”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2017-11-21 15:38:56|作者:清洁吧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保利金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保利天府南院”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保利天府南院

建设单位:四川保利金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奋勇社区,四至范围:东至花海大道大学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市政绿化,北至规划道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保利天府南院”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54259.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800.3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7936.6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4487.24平方米,物管用房及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建筑面积282.64平方米(含业委会议事用房30.00平方米),综合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01.11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127.9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612.34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466.76平方米,垃圾压缩站30.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641.33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32498.15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1961.7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181.48平方米,老人儿童活动场所面积1103.77平方米。

本项目容积率:2.50,绿地率30.01%。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项目规划建设地下机动停车位1307辆,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1304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位于:7号楼1-2楼。

建筑面积:282.64㎡。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位于:7号楼1-2楼物业服务用房内30.00㎡。
建筑面积: 30.00㎡。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 四川保利金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 13882018677

联 系 人: 梁瑀梦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合格的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4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奋勇社区项目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如合格的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11月23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奋勇社区项目所在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足额缴纳税收及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11月21日 2017 年11月22日17:00前到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奋勇社区项目所在地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最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近半年公司缴纳社保凭证原件及公司税收缴纳原件、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查看原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为合格的报名单位。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四川保利金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