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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21 15:47:32|作者:清洁吧
原阳县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阳县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原阳县城市管理中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阳县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
2.2、采购编号:原交采2017GB84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原阳县城区(S311省道以北)主次干道的洒水降尘机械化作业、人工清扫保洁;城区(含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公厕、中转站管理及日常维护;城区主次干道小广告的清理等明细表详见附件。
2.5、服务地点:原阳县
2.6、服务期限:5年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环卫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至少含一项)。
3.1.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4、投标人具有履行服务合同相应的装备和技术能力的企业(公司),须自有符合标准的清洗车、洗扫车、垃圾车等环卫作业车辆。
3.1.5投标人需持有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资格服务许可证;
3.1.6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从事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单年合同额在1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3.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3.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6、投标人若具有子公司,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人员、车辆、资质、业绩及其它资信具有同等效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报名,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通过的按无效标处理。
4.2报名时需提交:1、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要求提供2份);
4.3报名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 (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 
4.4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第2 开标室.
5.3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评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有效期同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原阳县城市管理中心
联系人:蔺先生电话:18568258726
地址:原阳县城阳和办事处白庙社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371-5536597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监督单位:
原阳县交管办:0373 7586619 
原阳县财政局:0373 758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