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第2017110159FW0358号垃圾清运项目由辽河油田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欢曙公用计便字[2017]06号,招标人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欢曙公用事业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曙光、井下、欢喜岭、钻二、锦采地区垃圾清运。工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第2017110159FW0358号招标文件。二、招标范围:曙光、井下地区4台垃圾车,年拉运垃圾20000吨;欢喜岭、钻二、锦采地区6台垃圾车,年拉运垃圾50000吨。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范围;3、投标人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且业绩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四、招标文件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1-21 08:30:00 至2017-11-27 16:00:00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于该项目处报名。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联系辽河油田招标中心。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北京时间2017-11-21 至2017-11-27,08:3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办理招标文件缴费。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4、缴费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联系。五、投标文件递交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12-13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招标文件编号(※特别重要)、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电汇凭证以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缴款单,投标人应索要该缴款单并将复印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可单独密封并随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帐号:21050173010800000023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六、开标开标时间:2017年 12月 13日 8时 30分。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七、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八、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邮 编:124012联 系 人:迟先生\刘先生电 话:0427-7305807 \7305805电 子 邮 件:chirui@petrochina.com.cn开 户 银 行: 盘锦建行油城支行帐 户 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账 号:21050173010800000023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2017年11月20日1授权委托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