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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税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21 16:06:13|作者:清洁吧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税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11月21日 09:0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税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9: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06)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4楼西侧)
预算金额¥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凯
项目联系电话024-22563167
采购单位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凯024-2256316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戴玮 024-22722158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市税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沈阳市税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YGS2017CG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凯

项目联系电话:024-225631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6号

联系方式:崔凯024-225631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戴玮 024-22722158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沈阳市税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现对 沈阳市税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沈阳市税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YGS2017CG103

3、采购内容:

沈阳市税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的物业,就餐人数200人。委托物业管理范围:庭院、办公楼、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及宾馆接待。要求物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7人。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850000.00元

5、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5.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6、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2、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6.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送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7.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6:00。

7.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6:00。地点为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

8、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9、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2017年11月21至2017年11月27日。

10、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 上午9:30。

11、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 上午9:30。

13、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4楼西侧)

采购单位: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6号

联 系 人:崔凯

联系电话:024-22563167

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戴玮

电 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22158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帐 号:422020100100004082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投标单位资格要求: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5.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5.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06)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4楼西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