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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木市第十一中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1-21 16:17:24|作者:清洁吧

关于神木市第十一中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年11月20日 17:20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市第十一中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物业管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磋商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市第十一中学物业管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MZCZ-2017271C

三、采购人名称:神木市第十一中学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

联系人:王剑 联系方式:13992277544

四、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详见 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 ;

五、项目用途:物业管理

项目性质:财政投资

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捌拾伍万捌仟捌佰陆拾肆元整,¥:858864.00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磋商供应商应授权适格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上信息一致。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

4、交纳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5、磋商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至磋商时间止,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磋商供应商红色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节假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采购二部。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

1、磋商方介绍信原件;

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九、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前,向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整,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从其基本账号交纳。

十、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8-9时;

十一、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采购中心708室)

磋商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时;

十三、磋商组织单位: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侧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12-833884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理处

账 号:2710021201201000015016

行 号:402806200743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