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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环卫处劳护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1-21 16:51:22|作者:清洁吧

港闸区环卫处劳护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港闸区环卫处劳护用品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港闸区环卫处劳护用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GZCG2017304

三、项目预算:11.2 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五、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企业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 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的有效期须在本项目开标当日有效。

6、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1年的质保承诺函。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 12 月1 日上午9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八、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2200元。

2、磋商保证金仅限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同时磋商保证金原件由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用途为:磋商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港闸支行

账号:89321015201110000172

4、(磋商保证金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九、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须带样品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3、未提供样品者或提供样品不全者不得参加投标。样品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如:品牌、制造商、型号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样品进行封存,所有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

4、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必须于开标结束后及时搬离样品存放区,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港闸区公管办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 联系电话: 0513-80818208

公管办联系人:钱 工 联系电话: 0513-81069839

监督联系人: 黄 烨 联系电话: 0513-85609792;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天生港镇街办白龙庙村三组

联 系 人:章媛媛 联系电话:15301475221;

传 真: 0513-88160399 邮 箱:1905865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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