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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2号住院楼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22 15:49:10|作者:清洁吧


实施地:太原市所属行业:卫生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标书发售时间:2017-11-20至2017-11-24


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对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所需保洁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2号住院楼保洁服务;
1.2招标编号: XHYZB2017A128_2
1.3 服务地点: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72号)
1.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
1.5招标内容: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2号住院楼保洁服务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本项目须实地勘测;
2.8 本项目所需的特定的资格条件。

三、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3.1 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3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4 具有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若为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5、6项);
3.5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6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7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8 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
3.9 2017年内公告发布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3.10 2017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缴纳凭证及参保人员明细表(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被授权人在明细表中);
3.11检察院出具的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复印件须按照以上顺序全部加盖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 发售时间:2017年11 月20日至2017年11 月24日
(上午9:0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食品街帽儿巷2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5室(原山西省政府对面广场南侧,省眼科医院西门向西100米)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2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食品街帽儿巷2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5室(原山西省政府对面广场南侧,省眼科医院西门向西100米)
6.3联 系 人:郭女士
6.4电 话:0351-4164300 

七、公告发布网站: 
 山西招投标网(www.sxbi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