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保洁服务合同已期满,为进一步实施阳光工程,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服务质量,提高两个效益。经研究,决定对我中心门诊楼、综合楼、公共卫生楼、康复住院大楼内的所有建筑物、装饰物等;大院内的全部露天部位(包括绿化地)等的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投标资质
金华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在义乌有办公场所,具有清扫保洁经营范围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二、承包方式及保洁范围
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住宿、材料、器械损耗、税金、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
2.保洁范围:
①门诊楼、综合楼、门卫室、康复大楼等:地面、墙面、天棚、卫生间、台盆、桌椅、楼梯栏杆及门窗、玻璃等建筑物、装饰物的保洁。
②中心内道路绿化带保洁和垃圾清运,并承担以下杂工:按供应室、输液室、化验室、口腔科等要求做好相关清洁杂工;做好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分类收集。
③做好输液大厅输液椅套等的清洗工作。
④纸板箱、输液瓶等的收集、整理工作(不得变卖)。
三、人员配置 13名
1.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人员固定,到岗人员情况及调换应及时告知护士长和相应科室负责人,若要调离必须征求科室负责人意见。对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人员,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有权提出调离,中标单位应及时安排顶替人员到岗。
2.保洁人员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有相应的卫
生系统保洁工作经验。
四、保洁时间:5:00~21:00,其中1名保洁人员值班到晚上23点。
质量要求
1.各办公室、治疗室、各诊室等科室桌面及物体表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墙壁无灰尘,墙上不乱挂物品。
3.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烟蒂、座位四周不堆放东西。
4.窗台、窗框无灰尘,玻璃明亮,窗帘整洁。
5.各种设备、机器上无杂物,无灰尘。
6.纸篓、垃圾桶摆放整齐,周围干净,垃圾桶无污水。
7.保洁范围内无蜘蛛网,无臭味。
8.以下为必须做到的最基本要求,有需要随时处理,确保质量:
室内地面(包括病房内卫生间)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床头柜、生活柜、电视机、盥洗室内水槽、开水器、护士站吧台、卫生间洗脸盘、马桶每日擦拭,其中床头柜、马桶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含氯消毒液由病区护士指导配制,天花板、空调等每月清洁一次;出院病人床头柜、生活柜、病床及时擦拭,墙面、门、窗每月一次擦拭,公共厕所每日清扫二次,水斗等每日擦拭一次,并保持无臭、无污垢,保证每个公共卫生间点上檀香(7:00-20:00)。污染时及时擦拭,各区域地拖专区专用,按要求消毒,符合院感要求。
9.室外广场、道路、绿化等每日二次清扫,垃圾、烟蒂随时清理。
10.垃圾收集每日二次符合院感管理要求,病房内垃圾袋视季节变化每日更换1-2次,特殊情况随时更换,生活垃圾一日二次清运,医疗垃圾收集、存放、处置符合要求。
11. 质量考核评价:每月双方联合客观考评,评价不得低于90分,低于90分按比例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保洁费的百分之一,考核评价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一年3次不合格保洁合同终止。(附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