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 称:福鼎市佳阳畲族乡人民政府集镇环境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处理(罗唇军民垃圾处理外运)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982]YTG[GK]2017009
3、首次公告日期:2017-11-22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4.1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实施范围:罗唇军民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
(二)规范作业要求:
1.每日三次将实施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规定地点集中存放;
2.实施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不得过夜存放;遇“四害”繁殖期,应在各个收集容器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
3.每日将集中存放点的生活垃圾(每日垃圾量为10T)全部运往福鼎市进行无害化处理;
4.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点装载”原则:两辆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前结束;
5.两辆运输车辆每日须到岗登记清运时间和清运数量;
6.装载车辆要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7.装载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装载车辆运输沿途禁止滴、洒、漏;
8.每周对清运必经之路进行洒水清洗。
9.清运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10.装载车辆应“车走场清”,垃圾容器周围2米净,垃圾容器外体净。
11.道路上、道路两侧撒落垃圾在最后一车垃圾清运出必须清扫干净。
12.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13.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14.车辆停放场地由中标企业自备,场地选取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及周边环境生产生活。车辆只能用于本项目垃圾清运,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15.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
16.重要节庆、重大活动、上级部门检查或突发事件期间,承包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处理等保障工作均纳入承包项目。
(三)作业人员及设备要求:
1、承包单位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0人,环卫作业人员招聘应自行解决并应建立劳动用工档案。
2、中标单位应自行购置环卫作业机具,包括转运生活垃圾的电动三轮车5部、专项作业车二辆及洒水车一部(作业车及洒水车核定载质量5000KG以上)。
(四)服务期限
1.本采购项目总服务期限为1年,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天内必须进场进行规范作业。
2.中标企业在第一个合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且无不良作业记录,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选。
(五)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作业人员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工具配备费用、服装费;管理费;设备折旧费;车辆的维修、机械作业费;收益、税 金、垃圾处理费等一切费用。)
2、合计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劳动保障工资水平。
3、费用支付方式:招标人按中标方的中标价格分12个月平均支付,转账支付上一个月的承包费用。
现更正为:
(一)实施范围:罗唇军民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
(二)规范作业要求:
1、每日三次将实施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规定地点集中存放;
2、实施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不得过夜存放;遇“四害”繁殖期,应在各个收集容器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
3、每日将集中存放点的生活垃圾(每日垃圾量为6-8T)全部运往福鼎市进行无害化处理;
4、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点装载”原则:两辆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前结束;
5、两辆运输车辆每日须到岗登记清运时间和清运数量;
6、装载车辆要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7、装载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装载车辆运输沿途禁止滴、洒、漏;
8、每周对清运必经之路进行洒水清洗。
9、清运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10、装载车辆应“车走场清”,垃圾容器周围2米净,垃圾容器外体净。
11、道路上、道路两侧撒落垃圾在最后一车垃圾清运出必须清扫干净。
12、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13、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14、车辆停放场地由中标企业自备,场地选取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及周边环境生产生活。车辆只能用于本项目垃圾清运,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15、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
16、重要节庆、重大活动、上级部门检查或突发事件期间,承包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处理等保障工作均纳入承包项目。
(三)作业人员及设备要求:
1、承包单位作业人员总数不得少于6人,环卫作业人员招聘应自行解决并应建立劳动用工档案。
2、中标单位应投入自有产权的环卫作业机具,包括转运生活垃圾的电动三轮车3部、符合本项目生活垃圾转运站配套设施的垃圾专项作业车二辆及洒水车一部(作业车及洒水车核定载质量5000KG以上)。
(四)服务期限
1、本采购项目总服务期限为1年,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天内必须进场进行规范作业。
2、中标企业在第一个合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且无不良作业记录,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选。
(五)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作业人员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工具配备费用、服装费;管理费;设备折旧费;车辆的维修、机械作业费;收益、税金等费用。
2、垃圾处理费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处理费物价标准每口屯50-100元。
3、合计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劳动保障工资水平。
4、费用支付方式:招标人按中标方的中标价格分12个月平均支付,转账支付上一个月的承包费用。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12-14 14:3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7-12-14 14:30。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海滨壹号16栋1204室
10、采购人名 称:福鼎市佳阳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鼎市佳阳乡兴阳路39号
项目负责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959331314
11、代 理机构名 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034号6A
项目负责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8859305696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