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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23 11:13:09|作者:清洁吧

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2日 18: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6室报名处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0:00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预算金额¥32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丰县药业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柳先生 0437-6213916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玲利、辛华军 0431-85210229、89203935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7-1105-CG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丰县药业大街

联系方式:柳先生 0437-62139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东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7-1105-CG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2.2招标范围:全县14个乡镇,229个行政村(不含县城),镇区及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河道垃圾清理,农村硬化道路的清扫保洁,农村硬化道路冬季除雪,县域内的河道垃圾处理;采购预算3260万元;

2.3项目地点:东丰县区域内;

2.4服务周期:3年+2年(首签3年+考核合格续签2年);

2.5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6室报名处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 信用中国 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一份;

注:如为五证合一企业,提供换证后的一证即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____、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丰县药业大街

联系人: 柳先生

电 话:0437-6213916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6室报名处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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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