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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力保洁三轮车、摆臂式垃圾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11-17 15:23:24|作者:清洁吧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力保洁三轮车、摆臂式垃圾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力保洁三轮车、摆臂式垃圾箱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DZC2016-106

三、采购人名称: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龙县   

联系人:程磊     联系方式:1599159699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区10楼

联系人:刘海霞   联系方式:0911-8269167

五、采购内容:人力保洁三轮车、摆臂式垃圾箱,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预算:75.04万元
2、项目用途:公用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的经营及许可范围应包括与本次投标项目有关的内容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并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具有近三年来承担过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4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具如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两份(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原件查审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117日至2016年112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公休日休息

2、发售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A407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8日下午14:00

2、开标时间:2016年128日下午14:00

3、开标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区10楼开标大厅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陕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采购人:黄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霞  联系方式:0911-826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