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卫生保洁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1-22 |
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将对卫生保洁等服务委托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现对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卫生保洁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介
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日常保洁服务,面积约1000㎡。
三、投标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资质条件:必须具备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且从事过办公楼物业服务3年以上或劳务派遣资质以上的物业公司。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连续5年未出现过亏损,风控资金充足,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和有劳资纠纷案例。
5、提交保洁、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预列人员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费用凭据。
6、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年三季服装费、节假日福利费、劳保用品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7、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和扬州市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充分考虑在服务期间国家对人员工资的调整因素和自然增长因素;
8、服务费给付方式:发标方每半年对中标方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确认物业服务工作达合格标准后,按半年度给付中标方,对服务于发标方人员未按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发标方有权扣减相应费用,中标方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9、本次合同期限为 12个月。
10、本采购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转包。
11、采购预算5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出采购预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本次招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1份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 下午17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民政局317办公室(文昌中路460号9号楼三楼,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
七、评标及定标:
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并发布投标单位中标情况公告。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辰佳子 电话:0514-87340812
地址:扬州市民政局317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0
项目地址:扬州市国庆路323-4扬州公益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