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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景区环卫服务(第二轮)外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2日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南岳区景区管理处的委托,对南岳区景区环卫服务(第二轮)外包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Y2017-C020;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XCG-HY-17112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岳区景区环卫服务(第二轮)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NY2017-C020
代理机构编号:HXCG-HY-171125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承包范围内景区主次干道、游步道、各场站、休息点、吸烟区、景观景点、土质游步道、摊棚摊点、湖面、河道、沟渠及周边可视范围和护栏、标识标牌、交通标志标杆、果皮箱垃圾桶收集桶、石桌石凳、路灯杆等(以下统称“作业范围”)的清扫保洁作业。(详见附件1)
四、项目预算:1080万元/年。
五、服务期限:三年。本项目实行叁年一次招标,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六、投标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分包、转包)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企业经工商部门挂网公示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特定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批准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壹级物业服务资质;或者具有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清扫保洁业务相关的行业甲级(或A级或壹级)资质。
3、以上资格条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在开标现场均须提供原件,并列明资质清单,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11日登录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hengy.ccgp-hunan.gov.cn)、南岳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nanyue.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非湖南政府采购网会员的投标单位请于南岳区党政门户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上述网站公告的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7年12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指示)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代理协议约定,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的5折,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62750元。
2、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南岳同步招标的两个项目①南岳区景区环卫服务(第二轮)外包政府采购项目、②南岳区城区第二次环卫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在先行开标的项目中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不能参与另外一个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衡阳市南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本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投标保证金
1、数额为:10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入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3、缴纳时间:在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11日17:00前(含),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账户: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芙蓉中路支行
账号:43050186383600000011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衡阳市南岳区景区管理处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话:139754054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28号1栋1单元903室
电话:15675476220
联系人:李先生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