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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湖街2017年清洁卫生车采购项目

2017-11-23 16:58:00|作者:清洁吧

白云湖街2017年清洁卫生车采购项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白云湖街2017年清洁卫生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0835-1701336N0861

二、采购项目名称: 白云湖街2017年清洁卫生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5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701336N0861

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 白云湖街2017年清洁卫生车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1

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

1台

155

2

洒水车

1台

3

扫路车(汽油)

2台

注:1、技术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

2、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 投标人所投车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或发改委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产品,并提供所投车辆整车公告;

5.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则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出具)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并同时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选择以下报名方式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人民币200元):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近期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

4)提供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场地、技术人员等);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则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出具)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0)所投车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复印件;

11)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或发改委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产品,并提供所投车辆整车公告。

2、电汇购买(人民币300元):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项目编号)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快递至我司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 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 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23起至2017年12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11-23至2017-11-29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631号

联系人: 谢先生联系电话:020-89676520

传真:邮编:51043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人:杨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3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87258495-303
附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