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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1-23 17:00:44|作者:清洁吧

关于镇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安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镇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名称:镇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SXHR-SL-CGZB-2017022三、采购单位:镇安县公安局联系方式:0914-5338983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914-5323320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物业管理、保安、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用途:物业服务项目资金:财政资金采购预算:279600.00元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供应商需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1、发售时间: 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8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不休)。2、发售地点:镇安县永安路36号工行家属楼西单元1楼。3、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4日15点前2、磋商时间:2017年12月4日15点整3、磋商地点:镇安县金源酒店7楼会议室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十一、其他说明事项:1、采购联系人:秦力 电话:0914-53233202、公告发布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开户行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支行账号:961004010002361113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