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花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华湘农贸市场物业管理项目
一、定义
1、招标方(甲方): 长沙县黄花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2、投标人: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的报名单位;
3、中标单位:指根据评标办法评审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人。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书由招标文件及七个“附件”组成。
1.2招标方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3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并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2.1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有差异或对其内容有疑问或理解不清之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书面要求解释。
2.2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发布的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五技术要求》。
五、承包方式
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承包期市场运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六、投标人资质(以下材料报名时提交)
1、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需有物业管理或者市场管理资质。
2、公司注册在黄花镇且法人或项目负责人需是本镇户籍人士。
3、需要有一定的物业管理经验和完整的物业管理团队。
七、报名地点:黄花镇企业招商协调部
联系人: 柳成君
联系电话:86392988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伍万元(¥50000 .00);应于2017年12月11日17:00时前缴纳。(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县黄花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星沙农商行黄花支行
账 号:80080000031200010012
3、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以长沙县黄花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在投标截止前查询到账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一)
1.2物业服务方案(具体要点见附件四第二点)
2、投标文件的编制
2.1一般要求
2.1.1投标人应按照本标书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响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
2.1.3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招标方的任何个人的口头协议均不能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与内容。
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2.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投标,“副本”盖章留存)。当副本与正本出现差异时则以正本为准。
2.2.2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 “附件一”的格式认真填写报价单。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投标人应根据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由招标方在投标日现场进行。
4.2投标日期与地点:现场投标
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下午2:00
地点:黄花镇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无效投标
开标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5.1标书未密封或投标文件有显示投标人信息的内容;
5.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
5.3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十、评标办法
1、评委:4人,由镇企业招商协调部、生态办、安监中心(食安办)、一体化办(物管办)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2、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镇纪委参加。招标人一次性开启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并如实记录好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报价等开标情况。
3、评标方法及标准
3.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3.2评标标准
经济标(40分)
序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4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4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4,最高不超过40分。 |
合计 | 40 |
技术标(6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华湘农贸市场物业管理、招商招租整体思路。 | 15分 | 企业招商协调部 |
2 | 县内先进案例介绍与分析。 | 10分 | 企业招商协调部 |
3 | 华湘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具体要点 | 35分 | 物业服务方案须按照各种情况,方案详尽、合理、规范的得15分,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生态办,主要评审3.1、3.2、3.3) |
安全制度、措施特别是食品安全制度科学合理、齐全的的计10分,有制度但有缺漏项、欠合理的,计6分,无计0分。(安监中心,主要评审3.4) | |||
生产管理制度特(物业管理)齐全(包含:项目管理架构、主要人员职责、巡查、日常管理制度等)合理的计10分,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一体化办,主要评审3.5、3.6) |
说明: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
十一、 中标、合同签订及付款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三资平台上公告评标结果。
2、招标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
4、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需在十日内将十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一并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如未按时付款到位,中标作废。
5、投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与中标人参照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合同。
6、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
长沙县黄花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