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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FCG2017-62)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25 12:51:38|作者:清洁吧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陆丰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陆丰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81-201710-301030-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940,00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名称

规格数量、技术参数

数量

陆丰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经营企业必须在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许可;

3、具有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

4、提供2014年至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2015年1月至今完税证明,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完税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和(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0年内,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须备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查询资料)

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副本原件和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本中心在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中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27日 至 2017年12月0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东侧国土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东侧国土局六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东侧国土局六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孝真联系电话:0660-893729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660-8905577
(二)采购代理机构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东侧国土局六楼
联系人:黄孝木联系电话:0660-8937292
传真:0660-8937292邮编:516500
(三)采购人:陆丰市人民医院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大湖山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660-8905577
传真:0660-8905581邮编:516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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