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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18年华漕镇诸翟地区环卫市场化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25 13:52:07|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华漕镇诸翟地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等)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应具有绿化市容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3).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6)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18年华漕镇诸翟地区环卫市场化服务2、招标编号:SHXM-00-20171122-312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3、预算编号:12-17-z85207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社会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工作。项目预算:749.2万元,招标上限价:743.0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5、交付地址:自2018年1月1日 至2018年12月31日6、交付日期:闵行区华漕镇7、采购预算金额:7492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492000.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1-24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01 15: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6、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17-11-24起至2017-12-01每天 12:00--15:00,携带上述资料原件至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室(上海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注: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除委托书原件外其他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1-24 15:00:00至2017-12-01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4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7-12-14 15:0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室2、开标地点: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需在投标(响应)截止前在采购平台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并打印签收回执,开标时候提供。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纪翟路228号地址: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室邮编:201107邮编:200333联系人:沈老师联系人:陈绍康电话:62211260电话:56203698传真:62211260传真:5186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