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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2016-11-19 14:52:08|作者:清洁吧

根据硚口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6102583-2157函的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的委托,对其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

2、项目名称: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3、招标编号:HBZC-CG-2016-B1009

4、采购预算:人民币74.971104万元(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5、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物业管理与稳定的技术管理队伍,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取得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

4、投标人近三年须具备类似行政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如为外地企业需在本地注册有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并在本地有承接(实施)中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11   18  日起至2016年 11    24 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经审核后报名领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文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和法人及授权代表,上述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不退),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报名领取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12日14:30时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和谐大道吉祥谷小区12号别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12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是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和谐大道吉祥谷小区12号别墅)。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

联 系 人: 李科长

联系电话:027- 83886977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喜英

电    话:027-83904699

传    真:027-85779411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和谐大道吉祥谷小区12号别墅

八、信息发布媒体

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