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采信息〗大龙街新水坑村垃圾清运及提供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大龙街新水坑村垃圾清运及提供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海容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民委员会(下称 采购人 )委托,就大龙街新水坑村垃圾清运及提供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大龙街新水坑村垃圾清运及提供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
2. 项目编号:HRTZ2017-CG1123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服务期限:2年
5. 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
①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Ⅲ部分 用户需求
②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大龙街新水坑村垃圾清运及提供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 | 2年 | 人民币86.83万元(另:垃圾运输含垃圾处理费用按5.5万元/月(垃圾处理费按140元/吨计算,处理费增加按300吨/月计算顺调),该费用由村清洁中标企业支付) |
6.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环卫行业协会或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供应商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供应商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供应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注: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相关原件购买采购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不需原件核对)。
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海容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市广路钟三路段自编33号2楼A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9.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10.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广州海容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
电话:13602277708 | 电话:13929544377 |
传真: / | 传真:020-23831234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市广路钟三路段自编33号2楼A1 |
邮编:510000 | 邮编:511495 |
广州海容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