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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官屯小区廉租住房、向阳新村廉租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21 09:25:13|作者:清洁吧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楚雄市官屯小区廉租住房、向阳新村廉租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JCZB-2016-(采购)-089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楚雄市官屯小区廉租住房、向阳新村廉租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一览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按需求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3服务期:三年。

2.4服务地点:楚雄市万家坝官屯片区、东郊小姑英片区

2.5采购预算:20.3万元/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的物业管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的独立法人;

3.2.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 2.3供应商必须具有1年以上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专业经验,并具有良好的管理水平和业绩,目前所管理的居住小区物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同等条件下,有保障性住房管理经验优先)。上述要求须提供相关资料;

3. 2.4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遵守国家、云南省、楚雄州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 2.5供应商主要负责人要求:须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主要负责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

3.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员工工资记录;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选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5)提供的所有申请文件均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供应商自行声明是否满足以上要求,若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21日至201611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分至 12 00分,下午 13 00分至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前台服务窗口(楚雄市秀苑路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购买);以上证件查验登记完后退回。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场购买不邮寄,售后不退。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1212日下午1500分,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二号开标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二号开标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应红

联系电话:13577835077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倪绍婕、普俊

联系电话: 13987076327、15987218182

传    真:087878-3023338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北浦伟业广场4幢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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