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余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现就其新余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服务 C 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7年11月17日发布的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就有关事项更改如下:
更改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六、开标与评标,21、开标中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法人须携带 CA 证书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 CA 证书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证书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须携带 CA 证书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 CA 证书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证书时间为准。
此变更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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