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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文化体育公园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2017-11-28 11:02:48|作者:清洁吧

曲靖市文化体育公园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发布时间:2017-11-28

曲靖市文化体育公园物业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市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曲靖市文化体育公园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永明招字:QJ17046-0202

2.2招标内容:曲靖市文化体育公园除五馆以外的安保系统物业、保洁系统物业、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维修、体育中心场馆弧形玻璃幕墙清洗;公园范围内(除五馆)赛事、活动的物业服务和保障。计划投资约554.25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3 服务期:三年

2.4 项目地点:曲靖市文化体育公园

2.5投标人可按项目的要求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投标人同时具备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和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上述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物业服务资质。

3.4项目负责人具备物业管理师证(5年以上),高低压电工和救生员具备从业资格证,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

3.5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3.6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物业管理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曲靖市南片区金元尚居5-P3商铺)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法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物业服务资质证书副本、保安服务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具备物业管理师证(5年以上)并提供社保证明、高低压电工具备从业资格证并提供社保证明、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8日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8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曲靖市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708743427

地 址:曲靖市南片区金元尚居5-P3商铺

邮政编码:6550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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