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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生态清洁小流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28 11:04:11|作者:清洁吧

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生态清洁小流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11月28日 08:4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生态清洁小流域设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行政区域房山区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8: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0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房山区水务局213会议室
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房山区城铁篱笆房站西南200米,房山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先生 010-80365926
代理机构名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010-69369063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生态清洁小流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生态清洁小流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7-1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房山区城铁篱笆房站西南200米,房山区水务局

联系方式:丁先生 010-803659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相关后续服务等全部内容

2.建设规模:共30平方公里,分别是高庄小流域10平方公里、三座庵小流域11平方公里、森水小流域9平方公里。

3.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合格有效;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5.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房山区水务局21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房财政采[2017]565号。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 建设单位 )授权委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办理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生态清洁小流域设计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报名资料:

  • 营业执照副本;

  • 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记录文件;

  • 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文件;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1月28日-2017年11月27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在本公司的社保记录证明文件;

  • 投标人 在 信用中国 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否则无效)。

  • 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审查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书除加盖单位公章,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单位为同一个单位。如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附说明。

    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代理机构财务信息:

    财务电话:010-69383352

    财务联系人:常女士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