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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环卫处移动式压缩箱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7-11-28 15:24:10|作者:清洁吧
庆元县环卫处移动式压缩箱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1/27

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元县环卫处的委托,就其庆元县环卫处移动式压缩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17 265号

二. 项目名称:庆元县环卫处移动式压缩箱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 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备注1庆元县环卫处移动式压缩箱采购项目5台移动式压缩箱1000000.0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

3.标书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7开标室二)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7开标室二)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前

交付方式:保证金要求从响应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2017年12月18日14:30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同时请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201000015435743;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578—6271198。

(履约保证金交付方式请查看第三章前附表)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文件获取:

2.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或登录系统下载。

2.3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政府采购→办事指南交易→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查看。

2.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 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完成且试运行正常后进行验收,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需符合技术参数且通过质检。

5.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zjzfcg.gov.cn \ http://qy.lssggzy.com/qyweb/

十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龙娇 联系电话:0578-2121173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2. 采购人名称:庆元县环卫处

联 系 人:姚铮颖 联系电话:0578-6059968

地 址:庆元县环卫处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根东 监督投诉电话:0578-6221551

地 址: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8号

庆元县环卫处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1.27定稿:庆元县环卫处移动式压缩箱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