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泰州市环卫处委托,就其所需8吨吸粪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泰州市环卫处8吨吸粪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项目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53.1万元
(一)技术参数要求
1.1 选用东风天锦DFL1160BX1V国Ⅴ底盘,配置方向助力。
1.2 发动机功率(kw):≥155
1.3 外形尺寸(mm):≤8350×2480×3000
1.4 整备质量(kg):≤8460
1.5 额定载质量(kg):≥7140
1.6 罐体有效容积(m3):≥9.1
1.7 真空度:≤-0.095Mpa
1.8抽吸深度:≥5米
1.9 抽吸时间(min):≤10
1.10 排空时间(min):≤8
(二)其它技术要求
2.1 车辆选用两套进口真空泵,真空泵型号A55DW,真空泵额定转速500转/分钟。发动机在怠速状态下就可以使真空泵正常工作,从而达到节能环保;
2.2 选用两套优质油气分离器;保证真空泵油彻底分离干净,以达到环保节能;
2.3 选用优质防溢流装置;能够充分保护真空泵高效运行,延长真空泵的使用寿命;
2.4 罐体截面积为椭圆形,罐体内设有两个以上防浪板;
2.5 罐体(含管路)整体酸洗后电泳防锈漆,提供酸洗、电泳池照片;
2.6 罐体上部配有吊杆机构,增大作业面积;
2.7 罐体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
2.8 进口件必须提供进口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实物照片;
2.9产品需确保能在当地上牌并可以免征购置附加税;
2.10车辆轮胎(含备胎)采用全钢丝轮胎;
2.11驾驶室内置冷暖空调;
2.12产品具备国家公告目录、环保目录、能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提供产品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准的产品合格证和改装合格证,并可到车辆管理部门上牌。
(三)竞争性文件发布时间:自本公告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起,公告最下方提供链接下载(用户名:1212,密码1212)
投标人领取竞争性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注:以上采购需求各投标人需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为本标的设计、生产、制作及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货商参加投标。
四、质量要求:
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买方必须能享受制造厂商关于本设备的通用质保和售后服务(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卖方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实行1年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免费保修, 罐体质保期五年(书面承诺),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2、供应商提供齐全的合格证、质保卡、说明书
五、货物的报价:
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报价包括所需配件及专用工具、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设备的质保需列出质保卡的规定的质保期限及条款。
5、各标段投标报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投标。
6、验收方式及付款方式:
用户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合格后10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报告上须有验收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付款方式:在财政资金到位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壹年后付清。
六、售后服务
1、供应商必须提供现场培训;
2、故障报修要求实行2小时响应,每隔半年上门或电话巡检一次;
3、卖方的其他服务承诺。
与投标有关的事项
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日下午14:30 。
2、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泰州市人民东路37号
3、联系人: 刘先生,联系电话:0523-86213810
传真:0523-86213810
电子信箱:jsjwzbdl@163.com
4、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以银行汇票、本地转账支票形式提交保证金壹万元整。(收款单位: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交行泰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384060100018170098418)。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将被没收:
(1)投标商中标后拒签合同;
(2)在未征得使用方同意的情况下,拖延交货;
(3)交货质量达不到竞争性函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但该项不免除中标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必须用A4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每份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于2017年12月1日下午14::30之前送至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6、合同生效:合同须经供、需方签字,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泰州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中标人承担)。
7、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8、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9、中标单位须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金额为成交价格的1.5%整。中标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10、谈判程序
谈判组织: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谈判程序如下:
(1)谈判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谈判程序;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投标供应商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谈判,谈判的轮次由谈判小组决定;
(3)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谈判小组与各家进行谈判后,直接根据谈判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
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谈判响应文件充分审核、讨论、评议后,形成综合意见,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参加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活动。
11、投标单位必须在2017年11月29日下午5点前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本代理机构邮箱,否则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江苏经纬项目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下载标书: 泰州市环卫处8吨吸粪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如果对本项目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致电0523-86213810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联系人: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