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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四号南安置区、北一期、北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017-11-28 15:46:51|作者:清洁吧

汝城县四号南安置区、北一期、北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7日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汝城县四号南安置区、北一期、北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代理编号:HNZYCG-2017-146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1737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四号南安置区、北一期、北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17372

委托代理编号:HNZYCG-2017-14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项)

预算

汝城县四号南安置区、北一期、北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931792.32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提交本公告基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3、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4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名称:汝城县卢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18975566131

地 址:汝城县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2

电话:0735—2326958

联系人: 朱楚林、袁祯蔚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