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因新区医院建成后物业管理需要,拟采购新区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7年11月2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区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32万元/年,服务期三年,总预算3096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11月29日-12月1 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沱中路31号
邮编:641000
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0832-2102523
附件: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需求论证报告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28日